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于9月24日公示的《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5期)显示,本次抽检共发现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1个品种共13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上市企业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一致”,000028.SZ)等名列其中。
上述抽检结果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山东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1个品种共1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本次抽检发现,由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县鑫华路连锁店生产的黄柏抽检不合格。该药品规格为中药饮片,生产批号为20170901,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0003,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小檗碱、黄柏碱,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含量测定项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含量测定与药物的疗效相关。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表示,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县鑫华路连锁店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李娟为负责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3日,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顾敏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比例55%。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市企业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国药一致成立于1986年8月2日,注册资本4.28亿元,于1993年8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林兆雄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勇为董事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HK.01099)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40亿股,持股比例56.06%。(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